三月初三,各大门派开始招人了。

    林宥嘉是一个小乞丐,没天赋没银两,名门正派是不收的,至于魔门,他也没路子。

    想了又想,还是到了武林人都不齿的合欢宗桌前。

    出卖色相就出卖吧,他受够了现在的生活。

    “阿狗,他们都说那地方是卖屁股的。”

    劝他的是二狗,虽然他无数次强调了自己的名字,但一起乞讨的小伙伴还是锲而不舍地叫他阿狗——要不是他强烈反抗,就不是阿狗而是幺狗了。

    “旁人说的不作数,再怎么不好也比现在好。”

    二狗挠了挠头,不太明白他的意思,现在到底是好不好?

    “老幺向来有主意,想做什么就去吧,”

    大狗年龄长他们几岁,相处中也看得出来自己这小弟和他们不是一路人,

    “要过不下去就来城郊找我们,好歹饿不死。”

    “知道了,那我走了。”

    林宥嘉最后看了两个兄长一眼,头也不回地走了。

    有时候他也挺羡慕他们两个,生来就是乞丐,

    被人吐唾沫的时候,和野狗抢食的时候,三九寒冬被泼一桶冰水的时候……

    始终都觉得不管多么艰难,只要活着就好。

    但他不是。

    他曾经最艰难的时候也不过一天只啃俩馒头,白天在建筑工地搬砖,晚上缩在桥洞底下。

    再苦再难,一张张红票子揣怀里总是有希望的。

    虽然最后还是从脚手架上掉了下来一命呜呼了。

    总之,现在这个该死的时代,他能做的最多只是能让他们三个相比于其他的乞丐好过一丁点儿,冬日能添一件衣服,高烧不退时能喝得起一副药。

    话说远了。

    总之,林宥嘉来到了合欢宗的地方。

    桌子后面坐着一个丰神俊朗的男人,正支着胳膊打瞌睡。

    他后面已经站了几个新收的弟子,一眼不管男女一副豆芽菜的身材,衣裳破破烂烂,垂着头站在那里一声不吭。